校属各单位:
根据学校通知 1月26日至3月8日放寒假。为保障公司广大师生员工度过一个安全、祥和、欢乐的寒假和春节,根据上级有关文件精神,结合公司安全工作的实际情况,现将2015年寒假及春节期间学校安全工作的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切实做好放假前的安全检查工作。各单位要在放假前组织人员对本单位办公区域进行一次全面、细致的安全检查,排查安全隐患,落实安全责任,完善重点部位和薄弱环节的安全防范措施,杜绝安全事故发生。要教育所属人员增强安全防范意识,妥善保管好公私财物,严禁在办公室内存放大额现金及贵重物品。离开办公室、实验室时必须关好门窗,及时切断电源、气源、水源。实管处要加强对易燃易爆、剧毒、放射性危险有害化学物品的管理,防止泄露、失窃事件发生。
二、 保持高度警惕性,有效保护个人财产和人身安全。放假期间,师生员工要保持高度警惕性,慎重参加校外公共场所举办的大型群体性活动,防止遭遇踩踏事件。确需到公共场所活动时,要有较强的安全意识。特别进入车站、酒店、影院、大型商场等公共场所时,要首先熟悉公共场所安全环境,了解安全设施及安全通道的位置、方位,确保遭遇紧急安全情况时能及时顺利逃生、自救,保障自身安全 。
三、加强对员工的安全教育工作。各学院放假前要对员工进行安全教育,教育员工在寒假期间乘车、探亲、访友、旅游和参加社会实践活动时,选择有安全保障的交通工具和行程路线;加强员工防盗、防骗、防抢、防中毒等方面的教育,提高员工自我保护意识,防止发生人身意外伤害和财产损失案件。各学院应做好假期留校不回家员工的安全教育管理工作,安排专人负责员工生活和安全工作。
四、认真做好寒假期间值班和信息报送工作。各单位值班人员要坚守岗位,尽职尽责,全力做好本单位的防火、防盗、防意外事故工作。遇有紧急、重要事项,突发性事件和重大事故,要按照学校有关信息报送规定,立即向学校有关部门和主管校领导报告,不得不报、漏报、迟报或越级上报,并及时妥善处理,不得延误。各单位1月27日前将假期值班安排表报学校公安处备查 。
五、加强假期行车安全教育。有车辆的单位要加大对驾驶员的安全教育力度,严格遵守道路交通法规,坚决杜绝车辆“带病”上路及超速、超载、酒后驾车等违规现象,防止交通事故发生。师生自驾车外出,要注意雾雪天行车安全,冰雪路面行车保持低速平稳驾驶,必要时随车携带防滑链、三角铁等防滑用品。
六、加强出租房屋及基建工地安全管理。基建处要加强在建工程和施工单位及其驻地的安全生产管理工作,落实安全责任制度,加强安全教育,特别要加大对施工人员冬季取暖设施的检查,严防煤气中毒和火灾事故发生。资产经营有限公司要加强对各企业及出租门面房屋的安全管理工作,确保消防和防盗设施的安全有效,杜绝安全事故。
七、确保后勤设备安全运行。后勤集团要认真做好寒假期间教学楼、员工公寓等楼宇看护、值班工作。对各校区水、电、气、暖、电梯等重要设施进行一次全面的安全检查,确保寒假期间全校供电、供水、供气、供暖系统和电梯的安全运行。员工公寓管理中心要强化员工公寓的安全管理,严格公寓门禁管理制度,继续坚持留校员工每日登记制度,加大对员工证件和大宗物品的检查力度;严禁留校员工在宿舍内乱接乱拉电线及使用大功率、劣质电器;严禁员工宿舍内生火做饭;严禁员工宿舍私自留宿他人。
八 、 社区住户应注意以下安全事项。冬季是案件高发期,教职工和社区各住户要做好安全防范工作,不断完善家庭防盗设施,妥善保管好贵重物品,家中不要存放大量现金,防止财物被盗。要经常检查室内水、电、气的安全,发现安全隐患,应及时请专业人员整改;外出应锁好门窗,切断家中水、电、气、暖。春节期间,师生应注意饮食安全,避免过量酗酒,防止酒精中毒和酒后闹事;教育未成年子女,不要在危险区域溜、滑冰,防止发生摔伤、破冰落水等安全事故。
九、规范烟花爆竹燃放。 师生员工及其家属子女春节期间应自觉遵守《西安市销售燃放烟花爆竹管理条例》,购买国家有关部门许可,有统一标识的烟花爆竹,并在西安市政府规定的时间内燃放烟花爆竹。严禁在学校教学区、住宅楼楼道及阳台上燃放烟花爆竹。燃放烟花爆竹时应选择空旷区域,并仔细观察周围环境,确保自身和他人人身财物安全,防止引发火灾和人身伤害事故。
对于寒假期间没有采取安全防范措施、没有落实值班人员或值班人员责任心不强而发生安全事故的单位和个人,将按照学校有关规定追究其责任。
假期公安处各校区值班报警电话:
校本部北院:82338110 校本部东院:82339110
校本部西院:82337110 渭水校区: 83135110
公 安 处
2015年1月21日